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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树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2-10-12 13:51 来源: 榆树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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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7月27日,中共榆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榆树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该《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为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根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中法委发〔2020〕5号)、《吉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吉法委发〔2021〕1号)长春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法委发〔2021〕6号)精神,对标对表上级各项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的意义

  《实施方案》的发布,对于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建设公正、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复议制度,推动在政府系统内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具有积极意义。

  三、《实施方案》制定的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整合行政复议职责

  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榆树市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取消其他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复议职责,由本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榆树市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政府派出机关、本级政府代管的开发区、本级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榆树市司法行政部门为本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本级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模式

  进一步推行并完善“五统一”行政复议工作模式统一接待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签批统一决定在行政复议机构设立统一接待窗口,行政复议案件全部由行政复议机构统一受理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现场勘察和案件审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凡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以及一般案件,由政府委托行政复议机构审签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情影响较大、社会广泛关注、法律适用存在较大分歧的案件,经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论证后,报政府审签行政复议决定统一以政府名义作出加盖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

  (三)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配套工作机制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科学通畅、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指导精准、宣传见效的工作流程,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组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本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探索建设“智能智慧复议”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按照“应调尽调、受案先调”原则,对行政复议渠道吸纳的行政争议积极开展调解。

  ()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工作保障

  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建立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机制实行行政复议工作报告、通报、抄告制度行政复议机构要定期向本级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同时向下一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通报在办理涉及本级政府部门案件时,要将行政复议决定抄告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加强经费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出庭应诉、实地调查取证等工作纳入公务用车保障范围行政复议机关在必要时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办案力量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实施方案》制定的适用范围

  《榆树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施行范围,为榆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榆树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