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涉粮企业:
按照吉粮仓联函[2024]70号《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仓储存自产粮食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粮食节约行动,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三年攻坚行动,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仓储粮成本,提升粮食产后服务能力,现面向全市征集有意向提供仓容出租服务的代储企业。
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吉粮仓联函[2024]70号《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仓储存自产粮食补贴工作的通知》。
附件:
吉粮仓联函[2024]70号《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仓储存自产粮食补贴工作的通知》
附件1.关于申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仓储存自产粮食补贴资金的请示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人:肖聪 电话:18943011779
榆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9月13日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