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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社会化服务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备案安装服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9-09 16:22 来源: 榆树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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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吉林省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 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榆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备案安装服务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放开对作业监测设备厂家的选择限制,用户自主自愿购置安装合格产品,进一步降低信息化作业监测成本,提高监测覆盖范围。

  二、备案条件

  (一)备案企业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推广鉴定证书,产品具备3C认证,企业通过 IS09001质量体系认。

  ()用户自主自愿购置安装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产品。

  三、相关要求

  (一)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厂家收费必须要趋于合理,符合市场规律,用户能够接受,收费价格要公开透明,同时要在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农业农村部门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履行承诺不到位的厂家作出处理决定,并上报省级管理部门。

  四、备案时间及事项

  有意参与我市远程电子监测设备安装服务的厂家需要主动到农业农村部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总站)进行备案,提出服务承诺。农业农村部门不做特殊邀请。

  备案时间从榆树市政府网上发布时间开始至3个工作日结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附件:1.企业备案承诺书


榆树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