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

    单位概况

      榆树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牌子。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2.负责全市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市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指导乡镇街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3.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全市政务公开业务的指导、推进和考评工作,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依申请公开请求或投诉进行受理、交办、催办和督查,梳理或配合有关部门梳理各类清单和办事指南。

      4.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推进全市各类审批、收费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进驻大厅并在网上运行,规范“一证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办理”网上办事流程,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高度融合。

      5.负责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政务工作互为作用和发展。

      6.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榆树”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7.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8.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上级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定市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9.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1.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管理科。负责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政务工作互为作用和发展。承担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全市政务公开业务的指导、推进和考评工作,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依申请公开请求或投诉进行受理、交办、催办和督查,梳理或配合有关部门梳理各类清单和办事指南。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推进全市各类审批、收费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进驻大厅并在网上运行,规范“一证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办理”网上办事流程,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高度融合。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财秘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科。承担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事项,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榆树”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上级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定市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承担财务和秘书工作。

      3.营商环境建设管理科。负责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市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指导乡镇街政务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办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下属事业单位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4名。

      办公地址:榆树市健康路西段市府广场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1-838355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季)

      负责人:杨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