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局

    单位概况

      一、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座落在榆树市府前路,属于市政府序列内行政职能部门。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长春市和我市关于牧业(畜牧、动物防疫、兽医、兽药、草原、饲料行业、下同)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实施牧业执法和行业管理;组织起草地方性牧业规章草案,编制全市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全市牧业产业化管理及行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提出本级财政牧业投资方案,组织、实施、监督财政的牧业投资项目;承办行业基本建设、综合开发和上级财政资金等方面的项目申请工作。

      3、负责全市畜牧业科技推广及组织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调整、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种畜禽依法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动物及产品检疫、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兽药质量监督和药检工作;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疫情。

      5、负责全市草原(草地)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工作。

      6、负责全市饲料的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

      7、负责动物防疫、兽医、兽药方面的执法监督及从业许可证的发放;负责执法人员的管理及证件的审核、向上级申报和发放工作。

      8、负责起草有关牧业行业经济政策和技术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

      9、负责全市牧业行业职业技术培训和鉴定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畜牧业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市畜牧业重大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

      (二)医政药政科。负责全市兽药质量监督和畜禽产品有害药残监测工作;负责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申报审批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执业兽医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兽医、兽药行业监管和执收执罚工作。依据国家、省和长春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证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畜牧产业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长春市关于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畜牧业执法和行业管理;组织起草地方性畜牧业规章草案,编制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畜牧业产业化管理及行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提出本级财政畜牧业投资方案,组织、实施、监督财政的畜牧业投资项目;承办行业基本建设、综合开发和上级财政资金等方面的项目申请工作;负责全市畜牧业科技推广及组织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调整、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种畜禽依法管理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防疫检疫科。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负责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依法纠正、处理动物防疫中的违法行为;加强畜禽等动物疫病防治管理,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负责组织扑灭疫情。

      (五)、党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办公地址:榆树市府前路1号

      四、联系方式:0431-83747738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季)

      负责人:周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