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单位概况

      水利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工程管理科、资源管理科、计划和财务法规科、机关党委、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直属单位有河长制办公室;局常设科室有纪检监察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最严格水资源考核管理办公室;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有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供水管理中心水利管理总站;独立法人单位有水土保持工作站河道堤防管理站、水政监察大队、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水利设备物资供应站水利工程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队。基层单位有5个灌区管理中心:松坡灌区管理中心、松榆灌区管理中心、松前灌区管理中心、卡中灌区管理中心、延青灌区管理中心;5个水库灌区管理中心:玉皇庙水库灌区管理中心、向阳水库灌区管理中心、于家水库灌区管理中心、石塘水库灌区管理中心、苏家岗水库灌区管理中心,全系统职工人数631人。

      水利下属单位职能: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检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安全保卫、爱国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系统信息网络管理。

      (二)工程管理科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灌、涝区规划及节水灌溉、乡(镇)供水等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中型水库供水计划和用水计划;负责水利工程设计的审查、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江河堤防、水库枢纽的管理,依法保护水利工程。

      (三)资源管理科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管江河、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配合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四)计划和财务科

      负责市级水利资金的使用、核算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

      (五)法规科

      负责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起草水利行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审核水利部门行政命令、审核重大行政处罚;负责监督规范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六)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工委、组织部、宣传部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党建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人才规划、队伍建设。

      (七)河长制办公室

      落实市级总河长、市级河长交办的事项;负责落实省、长春市河长办交办的任务;组织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拟定河长制工作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编制河长手册、河长工作清单和年度任务。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并对市级总河长、市级河长交办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制作并组织安装河长公示牌;承办市级总河长会议、市级河长会议、市级河长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会务工作;市级河长制成员单位以及乡级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和考核

      (八)纪检监察科

      负责水利系统职工干部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工作。

      (九)水旱灾害防御科

      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旱及物资调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方案,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协调指导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工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负责落实防灾减灾相关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最严格水资源考核管理办公室

      用水总量指标分配;各乡镇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全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自查、迎检。

      (十一)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清淤疏浚等水利工程建设。

      (十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十三)农村供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水价核算工作;负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四)水利管理总站

      负责水库移民指纹验证工作;负责水库移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移民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十五)水土保持工作站

      负责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六)河道堤防管理站

      负责河道常态化管理、涉河违法行为查处、涉河工程项目的运行管理工作;配合河长制工作。

      (十七)水政监察大队

      负责涉水违法案件查处;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非法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完成年度河道采砂权的拍卖工作。

      (十八)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制度落实工作;负责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取水工程验收工作;负责水资源管理费收缴工作;负责非法取水事件查处,节水评价,水资源论证审查工作。

      (十九)水利设备物资供应站

      负责防汛抗旱物资、设备供应。

      (二十)水利工程处

      负责水利工程施工。

      (二十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队

      负责安全饮水工程施工。

      (二十二)灌区管理中心

      负责辖区范围内灌溉和防汛工作,负责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十三)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负责大坝安全管理,农田灌溉水费收缴工作。

      办公地址:繁荣大街与健康路交汇处榆树市水利局  

      办公电话:0431——83627748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季)
      负责人:王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