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概况

      榆树市机关局成立于2006年3月,办公地址在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主楼一层和二层。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长春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业务,推动机关后勤服务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市委、市政府的后勤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工作,以及汽车编制核定、配备标准、调配、更新、报废管理和集中申购的报批、维修、燃油供应等相关工作;负责管理接待用车

      (三)负责行政中心办公楼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委、市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规定范围内的财务预算的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接待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市内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总务工作,承担市领导交办的接待任务。

      (六)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生活服务工作,统一配备管理车辆。

      (七)负责市政府采购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行政中心办公楼的四防安全工作,协调机关驻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美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党务、精神文明、行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监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一) 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39名。内设综合科、行政科、财务科、市政府采购中心、车辆管理科、接待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科8个科室。

      内设机构:

      (一)行政科

    1、负责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内、外的环境卫生及除四害工作;

    2、负责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内、外的美化、亮化工作;

    3、负责市行政中心办公楼消防、水、暖、电、空调及通信(内线电话)等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等工作;

    4、负责城市展览馆、多功能厅会议室、人大四楼小会议室、十三楼会议室的管理工作;

    5、负责政务大厅水暖电的维修。

    (二)综合科

    1、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秘书、信息、档案、机要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2、负责党务、人事、共青团、工会、妇联、纪检监察等综合性工作;

    3、负责局务会议的准备、督办和会务落实工作;

    4、负责局机关事务、接待工作;

    5、负责局机关职工的生活服务工作。

    (三)财务科

    1、负责市委办、政府办、机关局的行政经费、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审查办理各项经济事项及财务收支,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3、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食堂的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工作;

    5、负责津贴等费用的现金发放工作;

    6、负责市委、市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室

    1、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负责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4、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五)接待科

    1、负责市委、市政府的日常接待工作;

    2、负责市委、市政府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六)车辆管理科

    1、负责市委、市政府汽车管理制度、标准、改革措施的调研及制定;

    2、负责市委、市政府汽车的维修、燃油供应等相关工作;

    3、统一配备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日常公务用车,负责车辆管理;

    4、负责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用车的调配工作;管理接待用车。

    (七)市政府采购中心

    1、按照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和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的政府采购;

    2、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操作规程;

    4、办理政府采购办委托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政府采购;

    5、对每一个政府采购项目都要形成完善的采购文件,立卷归档,妥善保存,提供实施政府采购有关情况及采购信息。

    (八)公务车辆管理科

    1、贯彻执行上级公务用车管理的政策规定。

    2、负责拟定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调配、更新、处置等事宜的审定并监督实施。

    4、负责推进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办公地址:榆树市府前路1号

      办公电话:0431-83808602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季)

      负责人:李克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