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垚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17 14: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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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441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431--83835558(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审批科)

  通讯地址:榆树市府前路政务中心二楼

  邮  编:13040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表

榆树市垚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榆树市弓棚镇503国道旁

榆树市垚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环征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榆树市弓棚镇503国道旁,占地面积9200㎡,总建筑面积180㎡,主要建设办公室、作业区、原料仓库等,设置搅拌站1座,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8000m³。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⑴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降低车速、保持地面清洁、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⑵废水:施工废水要经沉淀池处理,上清液用于淋洒施工现场地面及运输道路地面,以减少扬尘的产生。沉淀下的泥浆经干化后和固体废物应与建筑渣土一起处置,不得倒入生活垃圾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淘,发酵还田,对周围地表水无影响。

⑶噪声:除抢修、抢险作业和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生产。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以防止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

⑷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建筑垃圾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避免随意抛弃,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运营期

⑴废水

本项目新增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及洗车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⑵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废气为原料运输和装卸、贮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储罐废气、及搅拌废气: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通过设置原料仓库为封闭库房,并对储存物料采用苫布苫盖,卸料过程采取喷淋措施降尘等措施。经洒水抑尘及重力沉降等措施后,无组织粉尘的产生量可减少约95%。贮存粉尘经储罐顶部自带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储罐排尘管均与除尘器相连,收集到的粉尘可以回收利用。本项目采用密闭式搅拌机,故无需额外设置集气罩。仅通过设置风机对废气进行集气。搅拌废气经风机集齐后,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处理后的搅拌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搅拌机、传送带、投料设备等设备噪声:在生产过程中合理布局各生产设备,对厂区周边进行绿化,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运输过程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减少夜间运输原材料及成品,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⑷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物为生活垃圾、除尘灰、不合格产品、沉淀残渣、废布袋及试验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清运;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些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与其他原辅材料重新进行搅拌混合;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会产生少量水泥残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试验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