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长榆烧伤医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2-28 09:33 来源: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28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431--83835558(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审批科)

  通讯地址:榆树市府前路政务中心二楼

  邮  编:130400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表

榆树市长榆烧伤医院建设项目

榆树市城郊街道市医院小区底商31号房

榆树市长榆烧伤医院

吉林省博瀚实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利用榆树市城郊街道市医院小区底商31号房现有房屋二层局部,三层整层进行改造,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总建筑面积为772.71㎡。项目建成后设床位20张。该医院为专科医院,不设传染病科和感染性疾病科,无同位素治疗检验、不自制中药制剂,不设置煎药室。医院不设置放射线相关科室,项目建成后,预计日接诊量3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废气:污水处理设备设置在密闭水处理间内,位于医院二层北侧,废气经喷洒除臭剂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医院全部废水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AO+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表2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榆树市富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卡岔河。

噪声:产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建筑物隔声。

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污水站污泥统一收集在指定容器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外运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及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