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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扶持榆树市规模养殖场(户)灾后重建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01 16:22 来源: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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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畜牧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7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补助资金用于2023年受灾乡镇的受灾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设施重建、修缮项目,政府投资或政府参与投资及债券项目不在补助范围内。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50%。

  规模养殖场(户)灾后重建项目经验收公示无异议,并经财政评审后核算项目总投资和补贴金额,现将拟奖补项目进行公示。

  以上拟扶持项目公示期7天,即41日-47凡对拟扶持项目有异议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反映市畜牧业管理局对反映的项目进行核查处理。

  附:榆树市2023年规模养殖场(户)灾后重建项目补贴明细表

  接待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30

  联系电话:0431-83747738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

2025年4月1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