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阁、王百陆、徐志刚及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闫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孙健鹏,市检察院检察长曹政及市法院领导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阁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榆树市城区供水质量安全工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2024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榆树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5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定通过了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选题。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辞职请求和免职议案。
市委常委、副市长闫伟宣读了由市长张子明提请的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孙健鹏提请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百陆宣读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被提请任命的同志作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以上各项报告及人事事项。分组审议结束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
主任会议结束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榆树市2024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榆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人事事项进行了表决。
任命谭明阳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保会同志为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赵春玲同志为榆树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董建华同志为榆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贺文宇同志为榆树市信访局局长。
任命李祥同志为榆树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常雪鹏、蔺虹阁2名同志为榆树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玉新同志为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韩国峰同志为榆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美娜同志为榆树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志勇同志为榆树市华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刘玉新同志担任榆树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证书。
根据《榆树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有关规定,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监誓,刘玉新领誓。
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文/摄影 孙 瑞
编 辑:陈庆强
复 审:樊国栋
终 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