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阁、王百陆、徐志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郭东明及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子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宏宽,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健鹏,副市长王海艳、王野,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于浩,市法院院长吴应书,市检察院检察长曹政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百陆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教育质量提升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辞职请求和免职议案。
张子明提请了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吴应书提请了任职议案并介绍情况。
于浩同志作供职表态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以上各项报告及人事事项。分组审议结束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
主任会议结束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榆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榆树市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吴应书提请的人民陪审员议案。
任命王宝玉等139名同志为榆树市人民陪审员。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榆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人事事项进行了表决。
决定任命于浩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王鸾鸣、毛雨婷、田佳莹、刘健、肖瑶、张翼6名同志为榆树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证书。
根据《榆树市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有关规定,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洪洲监誓,于浩领誓。
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文/摄影 孙 瑞
编 辑:陈庆强
复 审:樊国栋
终 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