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吉林省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我市坚持从源头抓监管,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从涉及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个环节入手,集中精力,周密安排,确保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实现预期任务目标。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农业、水利、畜牧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计划制定等。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并先后组织召开了农业、水利、畜牧等部门及各乡镇(街)主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参加的协调会,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权限,强化统一领导,做好责任分工,细化监管任务、规范执法程序,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查处,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依法问责。
二、认真梳理,完善制度,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农业、水利、畜牧等部门,责成专人负责,严格对照考核内容,逐条梳理,完善制度,自身评价,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奠定基础。另外,我们还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了《榆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榆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榆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制度》、《榆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等规章制度,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依据,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依法整治,加强监管,确保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契机,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依法开展种植业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每年,我们都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出台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制定了《榆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和《榆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委托榆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牵头,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合,对全市纳入监管名录的蔬菜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每年不少于4次。重点检查内容主要有是否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是否违规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农业投入品;是否建立高剧毒农药专柜等。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化解,对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严肃追责。
二是加大对制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打击力度。一是与规模养殖户签订承诺书,保证在养殖过程中杜绝使用“瘦肉精”;二是每年都开展对制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打击行动,突出对饲料厂、饲料店和牛羊养殖、交易环节的检查,并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建立奖惩制度,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予以资金奖励。通过大力有宣传,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监督检验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有效震慑犯罪分子,杜绝了贩卖、饲喂“瘦肉精”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水产品种苗生产环节的综合监管。实施“先证后照”制度。我们经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并组织水生动物防疫部门对重点育苗单位的种苗进行病害检测,对不合格的责令整改。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
在对蔬菜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牧业小区以及屠宰点、畜禽产品加工厂等进行专项检查的同时,发放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10000余份,印发与“瘦肉精”知识、饲料与添加经营使用须知等有关的宣传单15000余份,通过大力宣传,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五、整合资源,健全体系,构建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新格局。
一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中心站。为延伸监管体系建设,实现“无缝监管”,我们在五棵树镇、大坡镇、太安乡、于家镇等四个重点乡镇,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站,协调了办公场所、配备速检设备,并给予经费支持。
二是按照市编办的文件批复,在全市各乡镇(街)农业(畜牧、水利)站加挂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监管站牌子,新增各项监管职责,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另外,在全市388个村聘请村级监管员388人。全市现已形成“部门互动、上下联动”的市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 。
以上是我市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对照国家、省里的要求及兄弟县市的创建成果还存在差距与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典型经验,取长补短,全面提高监管能力与水平。
榆树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