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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因提供虚假证言被处罚

发布时间: 2021-02-09 10: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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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树市公安局为净化社会风气,维护正常社会信访秩序,重拳打击非访违法活动。近日,一人多年非访并提供虚假证言,被榆树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2021年1月23日,榆树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与榆树市人社劳动监察大队在调查榆树市天悦城欠薪案中,发现装修班组刘某辉提供虚假的工资表。经对刘辉询问,其供述:其于2020年8月17日,提供给榆树市住建局和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的工资表里部分数据是虚假的。

  刘某辉的行为已构成提供虚假证言,榆树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对刘某辉进行处罚,行政拘留10并处罚款500元。

  刘某辉,男,汉族,榆树市红星乡红星村5组人。

  警方提醒:近年来,农民工欠薪问题已得到了政府的足够重视。如若遇到被拖欠工资,广大劳动者应该理性对待,可以采取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起诉等救济程序,要高举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千万不要一时头脑发热提供虚假证言!

(新闻图片由市公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