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疆等地区来(返)榆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0-07-18 20:25
来源:
榆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连续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严防疫情输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要严格履行报备制度
7月1日以来从新疆乌鲁木齐市来(返)榆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登记,并配合做好健康随访工作。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的乌鲁木齐来(返)榆人员,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绿码”不能反映核酸检测情况的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或14天隔离医学观察,检测结果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二、要落实排查管控措施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做好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及境外旅居史来(返)榆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出租房、网吧、洗浴等各类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要立即报告。
三、要规范发热病人管理
通过村(社区)排查,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入门测温,药店实名制信息登记等“哨点”发现的发热人员,要立即实行就地隔离管控。若本人及其密切接触人员21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流行病学史的,要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诊;若本人及其密切接触人员21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流行病学史的,要立即上报属地,并经120救护车将发热人员转运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四、要加强重点场所监管
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库、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畜禽肉类、水产品、冷冻冷藏食品等重点产品的源头管控和抽查检测工作,要坚决预防新冠病毒从进口冷链食品渠道传入;要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市场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经营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确保全链条、全流程食品安全。开放的室内公共场所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吉祥码”、测量体温等措施。
五、要强化居民防护措施
广大居民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制;要牢记食品安全五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使用安全的水和原食材”;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新疆乌鲁木齐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按国家、省和长春市分区分级管控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榆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