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受理编号X3JL202605300050(省内编号1788)现已办结,经过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1788号信访案件:秀水镇夏家村1组,有一公司破坏土地取土,建设库房。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秀水镇
办理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26年5月31日,榆树市自然资源局和秀水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榆树市广汇粮食经销有限公司位于榆树市秀水镇夏家村一组,法定代表人是曲广英。该公司于2014-2015年建设了三处钢构仓储库储存玉米,总占地面积23421.5㎡,经套合榆树市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显示,该处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经套合榆树市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现状地类包含建设用地14174.1㎡,耕地9247.4㎡,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但未办理用地手续,该公司占用耕地违规建设库房问题属实。经镇政府和村集体出具的情况说明及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公司附近有取土坑等违规取土痕迹,破坏土地取土问题不属实。
2026年6月5日,榆树市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占用耕地面积1200平方米已经拆除,该公司建设三处钢构仓储库已经关停。榆树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细化土地管理长效监管措施,该公司建设三处钢构仓储库未办理土地手续不允许使用。
下一步榆树市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细化土地管理长效监管措施,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按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此案件已办结,符合销号标准,可以销号。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5日
受理部门: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51580
联系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556室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