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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X3JL202605210090(省内编号962)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8-25 14:16 来源: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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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受理编X3JL202605210090(省内编号962)现已办结,经过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962号信访案件:环城乡房山村公路附近,有人违规堆放砂石。

  责任单位:环城乡、自然资源局

  办理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26年5月23日,榆树市环城乡政府和榆树市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实。榆树市玉民农机专业种植合作社院内存在砂石堆放行为,堆放砂石总量约2万立方米(其中石料约18000立方米,沙子约2000立方米),涉事地块土地性质为农用设施用地,违规堆放砂石情况属实。

  一是榆树市自然资源局于5月22日对榆树市玉民农机专业种植合作社负责人郇某的违规堆放砂石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时限为15日);5月25日开始清运砂石,2026年7月31日前砂石已经清运完毕。

  二是榆树市环城乡政府将全程跟踪督导清运整改工作,同时,对辖区内农用地、设施用地,常态化开展巡查,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按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此案件已办结,符合销号标准,可以销号。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0825日至20260831

  受理部门: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51580

  联系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556室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0825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