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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D3JL202605100061、 D3JL202606050033(省内编号44、2272)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21 14:47 来源: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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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受理编号D3JL202605100061、D3JL202606050033(省内编号44、2272)现已办结,经过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44、2272号信访案件:工农大街和园小区10栋东侧,有一个变压器箱,产生低频噪音。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办理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26年6月6日,榆树市发改局会同供电公司就群众举报问题再次现场核查,情况如下:该问题是重复举报问题,曾为本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上级转办的第2批44号信访案件,举报内容完全相同。

  经查,该案件中反映的变压器位于榆树市城郊街道和圆小区内。变压器运行时产生噪声。市发改局于5月13日委托三方监测机构已进行了噪声监测,符合1类声功能区规定标准。在第2批44号案件中的处理和整改情况为:榆树市供电公司正在研究针对性降噪方案,上报长春市供电公司审批后实施改造。计划于11月份完成降噪设施安装,进一步消除噪声扰民隐患。在此期间,供电公司加强日常巡护,防止变压器噪声超标情况出现,现正处于整改过程中。6月6日,再次接到举报案件后,市发改局已于反映人取得联系,再次举报的原因是要求尽快安装降噪设施。榆树市供电公司正按相关规定采购设施,采购完毕后立即安装,相关整改工作进度已安排专人与反映人及时反馈,反映人表示理解。

供电公司已制定针对性降噪方案,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降噪隔音设施,市供电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完成隔音板安装,经13日、14日两天使用,信访人认可该举措隔音效果,后续发改局协同供电公司继续加强设施巡查、维护,保障隔音能力长期有效。

按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此案件已办结,符合销号标准,可以销号。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0721日至20260727

  受理部门: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51580

  联系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556室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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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