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受理编号X3JL202605200071(省内编号833)现已办结,经过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833号信访案件:五棵树镇爱国村,有人违规填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责任单位:五棵树镇
办理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26年5月21日,五棵树镇人民政府现场核查爱国村四个点位情况如下:一是爱国村八家屯三组点位(经度126.1918583 纬度 44.8071316)经实地踏查,地表土层完整,经机械挖掘后未发现填埋垃圾情况。地面上有少量小碎石、小砖块零星散落的建筑垃圾,约3立方米。二是爱国村帝斯曼药厂现为灿盛生化中间体(长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东侧林带北部点位。据调查该点位附近在2010年前后填埋过农村垃圾(秧稞等易腐烂垃圾、少量砖头瓦块和生活垃圾),经机械挖掘后发现掩埋区域长约150米、宽约1.5米、深约0.5米,因时间较久大部分垃圾已降解,仅存极少数的生活垃圾和砖头瓦块。三是爱国村佟家窝堡至大耿家沿线,据调查该点位附近在2005年前后填埋过农村垃圾(秧稞等易腐烂垃圾、少量砖头瓦块和生活垃圾),经机械挖掘后发现掩埋区域长约200米、宽约2米、深约0.8米,因时间较久大部分垃圾已降解,仅存极少数的生活垃圾和砖头瓦块。点位(经度126.1212803 纬度 44.812607)为安乐村已耕种地块,经核查该点位周围未发现垃圾。四是爱国村孟某辉青贮园区北侧,现场核查发现有约0.5立方米生活垃圾。
榆树市五棵树镇爱国村已对四处反映问题开展垃圾清理工作,点位一的建筑垃圾已清转铺垫到破损土路面,点位四的生活垃圾已清转至垃圾转运站处理;点位二、三已将人工分捡后的生活垃圾运至垃圾转运站处理,建筑垃圾铺垫到破损土路面,于6月5日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对二、三两处点位进行了地下水质检测、土壤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地下水、土壤均在正常值范围内,无污染。已完成整改。下一步五棵树镇将继续加强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放。
按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此案件已办结,符合销号标准,可以销号。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3日
受理部门: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51580
联系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556室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07月17日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