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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D3JL202606020023(省内编号1966)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17 15:53 来源: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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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受理编D3JL202606020023(省内编号1966)现已办结,经过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1966号信访案件:环城乡柳树村,有人向排水沟内倾倒生活垃圾和畜禽粪污,后运至村头道路两侧林地内掩埋,有异味。

  责任单位:环城乡

  办理情况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2026年6月3日,榆树市环城乡政府联合榆树市畜牧局、长春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榆树市林业局到现场调查。举报的排水沟存有垃圾及粪污的点位有两处:一是环城乡柳树村1组排水沟,存有生活垃圾约1立方米,粪污约2立方米;二是环城乡柳树村7组排水沟,存有生活垃圾约0.5立方米。举报的村头道路两侧林地,经机械挖掘后发现掩埋生活垃圾约180立方米,经走访调查是由村民近两个月因生活习惯自发倾倒掩埋,现场能闻到异味。反映问题属实。

  2026年6月5日,榆树市环城乡政府立即开展清理工作。一是将1组和7组排水沟清理分拣出的1.5立方米生活垃圾转运至榆树市鸿大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将2立方米粪污转运至榆树市万顺农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二是将村头道路两侧林地掩埋的180立方米垃圾进行清理分拣,目前已将分拣出的生活垃圾约120立方米运并已转运至榆树市鸿大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畜禽粪污约9立方米转运至榆树市万顺农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剩余的约50立方米垃圾,2026年6月15日前分拣后完成,并转运至榆树市鸿大环保电力有限公司,6月18日对该地进行消杀处置。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环城乡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压实管护责任,坚持举一反三,防范同类隐患重复出现。

  按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此案件已办结,符合销号标准,可以销号。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0717日至20260723

  受理部门: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51580

  联系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556室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0717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