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执行公开 > 督查审计

榆树市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一)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05 15:39 来源: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榆树市承担的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一)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推进较慢。2021年至2023年6月,长春市仅完成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32.44公里,其中主城区完成26.66公里,还有605.9公里未改造。九台区完成1.64公里,89公里未改造;双阳区完成5.32公里,16.57公里未改造;榆树市完成0.49公里,25.32公里未改造;德惠市完成3.07公里,55.18公里未改造;农安县完成0.26公里,27.46公里未改造;公主岭市14公里未改造。管网改造工程缓慢,直接导致雨污分流不彻底,雨季雨污混排。长春城区西部、北郊、众恒路等溢流口和污水收集井在雨季时溢流,直排伊通河、新凯河、永春河等,影响流域水质改善及国、省控断面的稳定。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完成年度管网改造计划,排水设施管理得到加强。

  整改措施:

  (一)按照《长春地区“十四五”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计划》,完成雨污合流改造任务。

  (二)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雨污合流改造4.3公里

  (三)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雨污合流改造8公里

  整改成效:

  (一)榆树市按照《长春地区“十四五”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计划》,计划完成20.24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现已经完成雨污分流改造20.752公里。

  (二)2024年实际完成了雨污分流改造4.352公里。

  (三)2025年实际完成了雨污分流改造8.48公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孙景光

  电 话:0431-83651580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15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