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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三)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18 15:52 来源: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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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榆树市承担的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三)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违法占用土地堆砂问题有所抬头。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德惠市涉及两起关于违法占用土地堆砂问题。2023年8月在复核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时,发现德惠市102 国道两侧、乌金屯大桥段附近仍多处存在违法占用土地堆砂的现象,初步核算上述堆砂点占用18000平方米左右耕地。其中德惠市远游砂石销售有限公司占用德惠市松花江镇茶条村集体土地堆放砂石,面积13950平方米,涉及水田688平方米,旱地13262平方米。进入开采期后,问题将更加突出。德惠市自然资源部门执法不严,监管缺失,打击不力。属地乡镇政府责任缺失,放任违法行为发生,导致违法占用土地堆砂问题长期存在。

  整改目标消除违法占用土地堆放砂石问题

  整改措施:

  (一)各乡镇(街)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对违法堆砂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向自然资源和公安部门反馈,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

  (二)市自然资源局通过田长制工作对各乡镇(街)要求每年3月1日-11月30日,上报田长制巡查台账,督促各乡镇(街)重点巡查违法占用土地堆砂问题,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三)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国家下发卫片图斑对各乡镇(街)进行拍照举证排查,加强各乡镇(街)重点巡查违法占用土地堆砂问题力度,避免追责问责。

  整改成效:

  (一)各乡镇(街)对违法占地堆砂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后未发现问题。市自然资源局督促各乡镇(街)对耕地加强监管,严格落实田长制,发现问题后联合公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打击。

  (二)按照中共榆树市委办公室 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树市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信息报送,每月30号前各乡镇(街)上报一次耕地保护巡查台账,填写耕地保护巡查记录表,电子版报到田长办公室,形成问题清单。

  (三)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国家下发卫片图斑对各乡镇(街)进行拍照举证排查,对每个图斑进行研判,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清理,有效的保护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30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孙景光

  电 话:0431-83651580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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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