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任务:地下水资源管控制度落实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督察发现,德惠市、农安县、九台区、公主岭市等地违法采用地下水情况比较普遍,特别是在各经济开发区违法采取地下水现象突出,管理混乱。2007年绿园经济开发区在大营子村打5眼水井,未办理取水许可。2008年绿园经济开发区委托长春市荣祥供热有限公司,利用该5眼水井为食品医药园区内19户企业供水5.27万吨,并按每吨7.5元售水,收取水费39.53万元,2009年该5眼水井划归城西镇人民政府。绿园经济开发区违法打井,城西镇人民政府接管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水利部门未能及时发现,致使该违法行为持续10多年。
整改目标: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合法取水,提高取水许可规范化管理水平。
整改措施:
(一)成立地下水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执法巡查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二)制定地下水治理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并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印发《榆树市开展地下水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检查重点、行动安排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建立取用水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整改成效:
(一)2024年4月19日,成立了地下水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专班,已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了检查。
(二)2024年4月23日,印发了《榆树市开展地下水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检查重点、行动安排和工作要求。2024年5月17日,邀请省级专家到榆树市为水资源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建立了取用水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2024年6月到现在,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0余次,查处封闭取水井4眼,限期补办取水许可手续5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30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孙景光
电 话:0431-83651580
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榆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