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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案件5678号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 2019-12-17 14:53 来源: 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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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案件5678号现已办结,经过现场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5678信访件:一是自2017年以来,秀水乡腰围子村榆树河道站站长柴某某、原腰围子书记王某某、村民王某某、村民包某某等4人在腰围子村松花江两江口林地内非法采砂2万多平方米,对外出售牟利。举报人向督察组反映后有相关部门派人到现场调查,称上述4人2014年采砂有许可证,根本不调查上述4人2017年无证采砂一事。二是腰围子村村民的饮用水深井旁是公厕,地下水被污染,村民无水饮用。

  责任单位:榆树市水利局

  办理情况:

  第一个问题:榆树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加强对采砂行为的巡查,发现违法采砂行为根据相关法律严肃处理。

  第二个问题:为保障村民饮水安全,榆树市秀水镇人民政府已择地打一眼深水井,替代原水井。

  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此案件已办结,符合销号标准,可以销号。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榆树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17日至2019年1223日,共7

  受理部门: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51580

  联系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556室





                                                  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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