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案件1849号现已办结,经过现场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1849信访件:富庭花园小区东墙外,有几户生猪养殖户和收购生猪的商贩,将猪粪乱堆乱放,产生大量恶臭气味,严重扰民,情况已有半年之久。(第十三批)
责任单位:榆树市城郊街道办事处
办理情况:
2018年11月21日,榆树市城郊街道办事处在榆树市畜牧局、榆树市城管执法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榆树市城郊街道北门村等相关部门配合下,对养猪户进行了劝导、教育,得到了养猪户的理解支持,养猪户表示将按照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榆树市畜牧局等相关规定,于2019年7月1日前建设储粪池等设施,未建成储粪池之前产生的粪便全部由环卫垃圾清运队日产日清到垃圾处理厂。榆树市城郊街道办事处将联合榆树市畜牧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分局等部门对该户进行监管,敦促其履行承诺,避免异味扰民,全力督促养殖户履行承诺,保证今后不出现异味。
2019年7月4日,经榆树市城郊街道办事处、榆树市城郊街道畜牧站现场实地查看,该处养殖户已经关停,福庭花园小区东墙外未有粪污及异味,东墙外涉及的棚室已全部种上蔬菜和玉米。
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此案件已办结,符合销号标准,可以销号。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榆树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共7天。
受理部门: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51580
联系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556室
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