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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州)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1年)

发布时间: 2022-01-14 10:10 来源: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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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榆市监行处字〔2021〕120号

 

榆树市万美商务休闲酒店使用的瓶装舒蕾沐浴露涉嫌超过保质期

榆树市万美商务休闲酒店

李九龙

2021年3月24日,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10中队执法人员王振泽、王志敏对榆树市榆树市万美商务休闲酒店使用的化妆品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使用的塑料瓶装化妆品瓶体标注:舒蕾®艾草净彻健肤长效润养沐浴露,生产日期:2017年03月15日、保质期:三年。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酒店使用的沐浴露以超过保质期。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款之规定,1、没收违法使用的化妆品(舒蕾®艾草净彻健肤长效润养沐浴露),共7瓶;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自动履行15个工作日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

 

2

榆市监行处字〔2021〕113号

 

榆树市花栖美容会馆使用的恒润密集修护原液涉嫌超过保质期案

榆树市花栖美容会馆

王丽春

2021年4月9日,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10中队执法人员王振泽、王志敏接到举报后对榆树市花栖美容会馆使用的化妆品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榆树市花栖美容会馆使用的恒润密集修护原液套装化妆盒体标注:生产日期:2018年01月12日、限期使用日期2021年01月1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馆使用的恒润密集修护原液套已超过保质期。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款之规定,1、没收违法使用的化妆品(恒润密集修护原液套),共1盒;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自动履行15个工作日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

 

3

榆市监行处字〔2021112

 

榆树市清华帝景宾馆涉嫌使用桶装洗发露、沐浴露、护发乳无标签标注案

榆树市清华帝景宾馆

孙延峰

榆树市西马鑫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层手撕面包和蓝莓天使面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1、没收违法使用的化妆品(洗发露、沐浴露、护发乳),共11桶;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自动履行15个工作日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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