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 > 社会保障

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28 13:07 来源: 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吉人社联〔2021208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工程项目已完工,并已结清农民工工资,不存在拖欠行为,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十天,在公示期间如无投诉举报情况,我单位将向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1—89786631

  公示单位:长春金城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榆树市202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国信香湾二)

建设规模:建设面积为:55419.12平方米;项目造价为:14635.0315万元

工程地址:榆树市繁荣大街以东,铁北路以北

建设单位:榆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长春金城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完工日期:20241010

  公示日期:20241028

  截止日期:20241127

 

 

 

编辑:陈 刚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