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在榆树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王文喜
各位代表: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报告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主要工作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支持下,市财政局克服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的困难,抓收入、保支出、重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工作任务。
全市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预计分别完成122,820万元、93,000万元,分别完成全年收入计划的100%,同比均增长5.2%。加上级补助及结转下年等收入526,760万元,全年收入总计为619,760万元。全市工资性支出207,380万元,乡级公益支出10,605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35,238万元,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各类支出213,849万元,上解支出9,18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3,500万元,预计全年支出总计为619,760万元,当年可实现收支平衡。
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6,891万元,加省补助收入15,1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600万元、上年结余45,8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0,538万元。预计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501万元,加上解支出88万元、调出资金13万元、年终结余48,9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00,538万元。
2016年,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231,175万元,其中:置换高速公路、平安水厂和扶贫开发等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46,539万元,归还到期债务12,082万元,新增债务占总债务的20%,各项债务指标均在可控范围之内。
由于今年预算执行尚未结束,待全年财政决算汇编完成后,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复。
围绕全年预算目标,主要做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征管增加财政收入。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以及全面实行营改增、减税降费等宏观政策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市委、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一是强化税收征管。税务部门深入强化税收征管工作,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将税收征管工作向重点行业、稽查评估、发票管理、信息共享和土地领域方面倾斜,对易漏难管、零星分散税种和行业制定具体强化征管的措施。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完善税收征管体系,税收环境得到不断改善,有效避免了税源流失。国税部门通过强化征管,恢复达点户增加税收收入200万元;地税部门通过税收信息共享、窗口服务和外管证核销等措施增加税收收入636万元。
二是开展税收整治。深入贯彻全市依法治税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税收管理,依托综合治税信息,利用稽查评估手段,开展税收集中整治活动,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重拳出击,偷、逃、漏、抗、骗税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集中开展税收整治专项活动,全年增加税收收入4,019万元。
三是积极清缴欠税。利用营改增税收体制改革契机,在遏止发生新的欠税同时,全面清理陈欠税款。地税部门充分利用棚户区改造增加存量房销售的政策,及时清理陈欠房地产行业相关税收6,527万元;依托政府拨付陈欠工程款清缴欠税1,252万元。
四是加强非税管理。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非税收入管理、乡镇非税收入征管和国有资产处置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票据管理,逐步规范代理银行非税收入代收代缴业务程序,做到及时缴库,预计全年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50,160万元。其中,积极盘活土地资源,取得一次性建设用地指标收入21,533万元;加强政府持股管理,取得股权收益4,165万元;强化国有资产评估拍卖管理,取得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366万元。
五是争取专项资金。利用国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和长哈功能区的产业支持政策,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市政策导向,全力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申报项目,全年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164,814万元,同比增长12.2%。
(二)统筹资金保障重点支出。
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三保”支出原则,将资金拨付向重点民生方面倾斜,有利支持各项事业的发展。
筹集资金2,000多万元,调增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筹集资金6,685万元,拟兑现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调增边远地区津贴、增加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等政策。筹集资金988万元,兑现了公安干警警衔套改工资。筹集资金3,929万元,支持平安城市和信息化建设。筹集资金212,300万元,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低保资金、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基本药物改革等。筹集资金39,275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暖房子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土地道路征收补偿资金等。筹集资金27,504万元,支持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管网改造和绿化美化亮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8,679万元,支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中水回收利用、环境卫生清扫和设备购置等。筹集资金26,177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困难寄宿生补贴、薄弱校改造、消防水池建设和中高考经费等。筹集资金3,384万元,支持科学文化广播体育事业的发展。
(三)整合资金扶持工农业发展。
上报申请支农项目97个,争取专项资金62,768万元。申请扶贫开发项目54个,争取扶贫开发资金4,102万元。拨付资金37,681万元,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农业技术推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等项目实施。拨付资金48,340万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村级公益事业及“一事一议”、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和村屯道路建设及养护等。拨付资金6,151万元,支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和地籍调查等工作。拨付资金6,033万元,支持中粮、吉粮、实德、冰峰啤酒、华裕实业、陆路雪等企业的粮食收储、加工、仓库维修、节能环保和技术改造。拨付加工玉米补贴资金11,053万元,支持中粮、吉粮生产发展。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补贴、种植玉米和大豆补贴等惠农惠民资金151,502万元。发放粮食直补资金担保贷款4,600万元,受益农民3,500户。
(四)深化改革完善财政管理。
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全面编制政府综合预算。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国库电子化支付改革进度,年底前实现试运行。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对政府性投资、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支出建立了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完善财政资金监管平台和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及时批复部门预决算,在政府和部门网站全面公开了预决算信息。对全市55个市直部门的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公安、国土、环保和林业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非税收入、会计信息质量和专项资金检查,纠正4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积极做好债券置换和到期还本付息工作,建立债务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对全市558户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全市净资产总计253,000万元;开展国有资产评估项目6项,评估资产总额4,388万元。开展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评审456项,送审金额81,322万元,审减率达到13.4%。全市政府采购实际支付资金22,169万元,节支率为3.5%。
(五)廉洁自律加强理财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继续实行聘请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制度,签订“廉洁服务”承诺书,全面落实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和“抢抓机遇、创新发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预算法》和财政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提升理财能力和服务质量。
代表市政府圆满完成了国家审计署长春特派办、财政部吉林专员办和省审计厅对我市的涉农资金审计、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核查、2015年财政预决算及经责审计等检查审计工作,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总体看,2016年,虽然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收入任务, 但是受经济持续低迷的影响,增收难度大、支出刚性强、债务额度大、资金缺口多的问题在短时间内仍然无法得到有效缓解,这些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和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依法、廉洁、高效、理财”为目标,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加强管理和推动创新,促进全市经济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2017年,全市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地方级财政收入分别安排132,650万元和100,05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和7.6%。加上省补助收入等,收入总计为502,688万元。全市公共预算财政支出440,000万元,加上解支出9,18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3,500万元,支出总计为502,688万元,可实现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520万元,加省补助收入12,130万元、上年结余48,9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0,586万元。预计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331万元,加年终结余34,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90,586万元。
待年末全年财政决算汇编完成后,再依据2017年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数将最终的财政支出预算报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复。
2017年,要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重扶持、促投产,深挖严控保障收入。
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收入计划。依据年末财税部门实际收入完成情况,充分预测收入形势,科学制定部门收入计划,建立收入目标考核奖惩机制,调动执收部门的积极性。二是利用综合治税平台信息,强化征收监管,加强稽查评估,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打击偷、逃、漏、抗、骗税行为,严格控制税款流失。三是继续利用棚户区改造政策,加大清缴欠税力度,集中清缴房地产销售环节的欠税,增加税收收入。四是利用政府投融资机构平台,积极拓展筹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培植后续财源。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企业尽早投产达效。五是加强建筑领域、国有资源(资产)及土地收储和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积极盘活土地资源和国有资源,增加调剂用地指标收入和资产拍卖收入。加强政府持股股权收益管理,增加股权收益。
(二)重“三保”、抓建设,统筹资金促进发展。
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三保”支出原则,落实各项调资政策,保证工资性支出和运转经费正常拨付。盘活存量资金,统筹调度财政资金,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优化结构,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提高物业管理和维修能力,加大水源建设和地下排水管网建设,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支持文化体育广播、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村公益事业等建设,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重法制、善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
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将偿债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积极盘活和置换债务,建立债务预警机制,控制债务规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实行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深入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资金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坚决把好财政性资金项目申报、招标、变更、评审和支付等各个关口,对在建项目实行绩效跟踪监管和评价。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全力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做好国有资产出租拍卖、工程项目评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四)重政治、讲廉政,完善内控提升服务。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动态监控,提高财政资金支付透明度。全面实施内控制度,将内控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通过严格的管控,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使权力完全在“阳光下运行”。坚决杜绝“公权私用、暗箱操作”等不法行为,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强干部职工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业务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对在新常态下做好财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完成2017年财政工作将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我们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榆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