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榆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
2021年4月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定全市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
(二)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四)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推进行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项目申报及监督管理、检查验收工作;研究提出并落实国家、省和长春市工业专项资金的分配计划。
(六)组织实施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加强节能监察工作。
(七)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八)负责开发区和集中区属于本行业内的相关协调工作。
(九)负责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情况汇总、运行分析等工作。
(十)负责全市城乡市场发展的指导、检查和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招商引资行政工作。研究制定并贯彻执行我市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
(十二)负责全市商贸流通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及长春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政策;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三)负责全市生活消费品市场运行的监测分析,了解掌握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拍卖行、二手车、报废汽车、废旧物资和再生资源回收、汽车流通的监管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全市进出口企业经营许可证备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六)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七)负责指导和监督行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榆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 10 个机构,(一)行政财务科。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四防安全、应急演练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预算、部门决算和财务公开工作;负责各项财务报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二)经济运行办公室。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企业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的保障;组织实施工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做好节能监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业企业质量体系管理和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情况汇总、运行分析等工作。
(三)项目管理科。组织拟订本市工业投资规划,加强工业投资管理;负责指导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搞好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申报及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负责研究提出并落实省和长春市工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牵头组织并协调相关科室做好“中国制造2025”暨工业转型升级的各项工作。负责拟上市企业的规划、引导、培育、服务及相关鼓励政策的制定和相关信息的采集、分析等工作。
(四)民营经济科。负责民营经济宏观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及措施;拟定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民营经济数据监测、调度、统计等工作;负责国家和省、长春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后期监督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并落实省及长春市下拨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负责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负责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创业基地和孵化基地建设;负责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推进民营企业建立产学研创新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全市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负责信访及维护稳定工作。
(五)招商引资科。负责全市招商引资行政工作。研究制定和贯彻执行全市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市各乡(镇、街)、市直部门关于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考核、认定工作。负责全市进出口企业经营许可证备案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企业的统计数据汇总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核准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
(六)商贸流通科。贯彻实施国家、省和长春市有关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城乡市场发展的指导、检查、管理;负责全市商业体系建设、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负责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商业特许经营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相关业务监督管理及药品流通有关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和长春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及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分解下达工作;负责全市商贸流通业运行情况分析、相关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七)市场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长春市关于成品油市场管理相关政策,负责全市成品油市场管理、汽车市场监督管理、报废汽车市场监督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监督管理、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商务专业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
(八)信息化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及长春市信息化建设和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编制全市信息化及无线电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稽查工作,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行业管理科(安全管理科)。负责石化、建材、新材料、轻工、食品、汽车、装备等行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开发区和集中区发展的相关业务的协调工作,落实本行业内扶持开发区和集中区发展的政策;负责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业务,帮助企业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
(十)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牵头组织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它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起草本局综合性文稿;负责经济信息、新闻宣传的发布;负责起草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文书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法制、行政执法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软环境建设;负责依法依规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工作;负责全市手工业行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牵头做好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纳入榆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榆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
2021年实有人员 42人,其中:在职人员4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衔接的原则,预算编制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源勘探电子信息等支持、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入总计9518.02 万元,支出总计9518.02 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56.49 万元,增长19.5 %。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厂办大集体资金4,719.00万元,企业生产发展扶持资金2000万元。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9518.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18.02 万元,占100 %。
三、关于2021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951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44 万元,占5 %;项目支出9061.58 万元,占95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24.63万元,占93 %;公用经费31.81 万元,占7 %。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 各9518.02 万元,比2020年各增加1556.49 万元,增长195.5 %。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厂办大集体资金4,719.00万元,企业生产发展扶持资金2000万元。
五、关于榆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9518.0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56.49 万元,增长195.5 %。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厂办大集体资金4,719.00万元,企业生产发展扶持资金2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9518.0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支出 5733.83 万元,占6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3 万元,占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3.04 万元,占1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481.36 万元,占2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99万元,占12 %;住房保障支出29.16 万元,占1 %。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9518.02 万元,支出预算为 9518.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服务年初预算为 5733.83 万元,支出预算为 5733.8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2.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 51.63 万元,支出预算为 51.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3.04万元,支出预算为 23.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2481.36万元,支出预算为248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1199万元,支出预算为1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9.16万元,支出预算为2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56.4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24.6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 31.8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
七、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榆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0.6 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20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0.6 万元,占1.8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 0.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42 批次, 200 人次,与上年基本持平。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20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万元 0 万元;本年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0 万元,公用经费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资金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中涉及绩效考核资金 1199 万元,比2020年增加755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有效发挥了资金效益,产生积极影响。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榆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一家行政单位,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1万元,比2020年减少0.35 万元,降低1.1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的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4月5日,共有车辆 0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