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部门预算
2020年3 月 2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本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全市减排目标。
2、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审批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等行政审批事项。
3、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环保;组织指导乡(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4、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能,我局内设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俩个机构,监察大队财务在局内核算,环境监测站是独立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2020年预算编制范围。
1.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榆树市分局(本级)
2. 榆树市环境监测站(二级)
2020年全局实有人数164人,在职138人,离退休26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925.91万元,上年结转53.74万元,总计1979.65万元。基本支出1503.37万元,项目支出478.44万元,2019年预算收入资金安排1945.34万元,基本支出1110.88万元,项目支出834.46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中有水质监测站基本建设支出,该项目已完成,2020年项目支出减少比例较大。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925.91万元,上年结转53.74万元,总计1979.65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1503.37万元,项目支出478.44万元,2019年预算收入资金安排1945.34万元,基本支出1110.88万元,项目支出834.4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3.37万元,项目支出478.44万元,2020年预算收入资金安排1945.34万元,基本支出1110.88万元,项目支出834.46万元。
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预算基本支出中工资支出899.84万元,医保缴费68.28万元,绩效工资36.89万元,住房公积金81.55万元,遗属补助1.97万元。合计1088.53万元。新增社保和职业年金111.07万元。人员支出达到1199.60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情况,局机关公务费61.61万元,监测成本80万元万元,监察执法经费160万元,合计301.61万元。
项目支出情况局本级项目支出444.16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大于2019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环境监察执法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加大,执法用车费用预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7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察执法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大于2019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境监察执法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加大,运行费用相应增多。
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925.91万元,上年结转53.74万元,总计1979.65万元。基本支出1503.37万元,项目支出478.44万元,2019年预算收入资金安排1945.34万元,基本支出1110.88万元,项目支出834.4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收支业务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展开绩效管理,确保预算收支全面完成,使生态环境监察监测执法和污染防治减排项目任务顺利完成,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统一。
十、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局机关公务费61.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取暖费等行政运行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价值259.53万元,均为生态环境监察监测执法用车,其他设备资产1033.07万元,为生态环境监察监测取证采样化验设备。
第四部分.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预算中为预计数)。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预算中为预计数)。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