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预算
2019年5月 3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和经办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二)组织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手续。建立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业务资料,负责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负责征集、管理、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四)依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财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建立和健全全市社会保险会计、统计报表制度,搜集、整理、储存和管理我市社会保险统计资料和信息。
(五)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服务企业,了解情况,制定措施,解决问题。
(六)认真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内设九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基金管理科、稽核审计科、综合业务科、机关事业单位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档案管理科、社会化管理科、信息管理科。
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
2019年实有人员83人,其中:在职人员72人,离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衔接的原则,预算编制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2019年收入总计 34160.47万元,支出总计34160.4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18659.04万元,减少35.33 % ;支出减少18659.04万元,减少35.33 %。主要原因是今年本级财政预算减少。
二、关于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130.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30.10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0 % 。
三、关于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16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81
万元,占1.94%;项目支出33496.66 万元,占98.06%;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17.99万元,占78.03 %;公用经费145.82万元,占21.97% 。
四、关于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160.47万元,比2018年减少18659.04万元,减少35.33%。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本级预算减少。
五、关于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4160.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659.04万元,减少35.33 %。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本级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 34160.47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34095.63万元,占99.8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60万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36.24万元,占0.11 %。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160.47万元,支出预算为3416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
1. 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34095.63万元,支出预算为3409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 28.60 万元,支出预算为2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财政拨款预算为36.24万元,支出预算为 36.2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关于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3.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7.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27万元、津贴补贴154.82万元、奖金15.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56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54.39万元、医疗费28.60万元、住房公积金36.24万元、采暖补贴0万元、物业服务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公用经费145.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88万元、印刷费4.0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38万元、水电费6.97万元、邮电费1.8万元、取暖费13.54万元、物业管理费8.37万元、差旅费11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租赁费3.50元,培训费0万元、劳务费17.19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关于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占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占0 %。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0万元。2019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
八、关于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0 万元,占0 %,公用经费 0万元,占0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了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本级一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81万元,比2018年减少154.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节约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5月30日,榆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行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