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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9-05-30 01:30 来源: 榆树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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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

  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部门预算

  2019年 5月2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及长春市关于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相关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全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制定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负责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地方标准相关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在本市召开的上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拟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承担全市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并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监督和协调全市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应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式,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定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政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行政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和各项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提案和议案办复、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局机关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业务事项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

  (二)医政医管科,承担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及考核职责;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承担医疗卫生单位科研、医务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职责负责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承担医疗争议的受理、调解及处置职责;承担卫生工作者协会的组织管理职责;承担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参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放、年审的现场勘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负责本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承担在本市召开的重要会议及重要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科(爱卫会办公室)。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传染病、性病及慢性病等疾病预防控制;组织开展规划免疫接种、地方病防治及驱绦灭囊工作;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全市疾控机构及村防保员管理职责;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监督和指导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为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识别和溯源分析提供技术支持;牵头落实全市《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四)政策法规与监督科。贯彻医疗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及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综合调研和局内调查研究的综合工作;研究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

  (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承担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定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规划;负责卫生信息综合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工作,推进互联网和智慧医疗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六)中医药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中医药资源结构调整;承担全市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全市卫生健康和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相关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中医医疗纠纷处理和中医医疗事故鉴定组织协调职责。

  (七)妇幼健康科。负责指导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负责母婴保健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妇女、儿童健康保健工作,并实施考核及督导检查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的推广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工作;负责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组织服务工作。

  (八)行政审批办公室。依据国家、省和长春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校验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认证、审核、上报等(含年审、年检、收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

  (九)安全管理科。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拟定卫生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灾害事件医疗救治管理职责及职业安全健康监督。

  机关党支部。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及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管理、理论学习和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继续医学教育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工会、妇联、共青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按实有人数暂保留1名,退一收一逐步消化。

  纳入榆树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本级)、榆树市人民医院(二级预算单位)、榆树市中医院(二级预算单位)、榆树市妇幼保健院(二级预算单位)、榆树市疾病控制中心(二级预算单位)、榆树市卫生监督所(二级预算单位)、榆树市结核病防治所(二级预算单位)、榆树市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二级预算单位)、榆树市计划生育服务站(二级预算单位)榆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二级预算单位)。

  2019年实有人员2116人,其中:在职人员1217人,离退休人员899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衔接的原则,预算编制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2019年收入总计  13687.49万元,支出总计13687.4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37.92万元,增长23.87%。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中卫生健康项目资金增加。    

  二、关于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687.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87.4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0万元,占0%。

  三、关于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68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4.62万元,占51.76%;项目支出 6602.87万元,占48.24%;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经营支出 0万元,0占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6596.87万元,占93.12 %;公用经费487.75万元,占6.88%。

  四、关于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687.49万元,比2018年增加2637.92万元,增长23.87%。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中卫生健康项目资金增加。

  五、关于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3687.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37.92万元,增长23.87%。主要原因:2019年预算中卫生健康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  13687.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功能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逐一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33万元,占1.51%;教育支出237.45万元,占1.7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90.91万元,占32.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8658.35万元,占63.2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93.45万元,占1.41 %。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87.49万元,支出预算为1368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一般公共服务(按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级科目逐一说明)年初预算为207.33万元,支出预算为 20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教育(类)(功能分类科目的类、款、项级科目)年初预算为237.45万元,支出预算为23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功能分类科目的类、款、项级科目)年初预算为4390.91万元,支出预算为439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功能分类科目的类、款、项级科目)年初预算为8658.35万元,支出预算为8658.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功能分类科目的类、款、项级科目)年初预算为193.45万元,支出预算为19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84.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9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费、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上述科目须根据本部门情况删减)。

  公用经费487.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上述科目须根据本部门情况增减)。

  七、关于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小于18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车改。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50.5万元,降低58.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 50.5万元,降低6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车改;公务接待费控制在公务费2%之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2.5万元,占90.1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6万元,占9.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32.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用车燃料费、保险费、维修费、过桥费。2019年,开支财政拨款的执法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3.56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批次,  人次,比上年增加(减少) 批次,增加(减少)  人次。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小于18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车改。

  八、关于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2019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 ;本年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0万元,占0%,公用经费0万元,占 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XX(按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级科目逐一说明)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XX(功能分类科目的类、款、项级科目)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3.XX(功能分类科目的类、款、项级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预算为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XX个,共涉及资金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XX%。

  共组织对“XXX”、“XXX”等XX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XX万元。其中,对“XXX”、“XXX”等项目分别委托“XXX”、“XXX”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等 0 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降低)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5月21日,榆树市卫生健康局(汇总)共有公务车辆6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4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用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9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名词解释,没有的项目删除并重新编辑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纳入榆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纳入榆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只保留部门已发生的收入明细,未发生的收入明细删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纳入榆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分配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对部门使用的所有“项”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科目说明和中央部门决算公开模板进行说明)

 

 

【编审:肖景林 彭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