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榆树市物价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物价办)是市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全市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
其职能是: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省和长春市关于物价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国家、省和长春市物价部门下达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制定、调整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管理工作,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定和报批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4、开展价格法规宣传,受理价格咨询和价格举报,组织开展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组织征收、管理和使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必要措施,调控重要商品价格,减少市场价格波动。
6、在本行政区内,负责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股票、证券及无形资产等各类涉案标的)的价格鉴定;
7、负责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纠纷调解等工作。
8、负责全市主要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审核汇总主要工农业产品的成本收益,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进行成本调查,研究分析成本变化原因,预测成本变动趋势。负责农工产品成本监审工作。
市物价办在2019年3月机构改革中撤销,职能及人员按规定进行相应划转,目前相关事宜正在按程序办理,本次公开的为原市物价办的2019年部门预算。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物价办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财会科、收费管理科、价格管理科;5个直属单位分别为物价检查所、农产品成本调查队、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和价调基金管委会办公室。
纳入榆树市物价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1、榆树市物价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2、榆树市物价检查所
3、榆树市农工产品成本调查队
4、榆树市价调基金管委会办公室
5、榆树市价格监测中心
6、榆树市价格认证中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物价办在册职工129人,其中在职82人,离岗创业19人,退休2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物价办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衔接的原则,预算编制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2019年收入总计883.32万元,支出总计883.3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883.32各增加4.62万元,增长0.53%。主要原因:物价管理事务支出变化的影响。
二、关于市物价办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8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3.32万元,占100%。
三、关于市物价办2019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8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58万元,占 97.65%;项目支出20.74万元,占2.35 %。
四、关于市物价办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物价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83.32万元,比2018年增加4.62万元,增长0.53 %。主要原因:物价管理事务支出变化的影响。
五、关于市物价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市物价办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883.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2万元,增长0.53%。主要原因:物价管理事务支出变化的影响。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市物价办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883.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物价管理支出651.63万元,占78.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61万元,占16.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51万元,占5.10%;住房保障支出52.57万元,占6.31%。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市物价办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3.32万元,支出预算为83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市物价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物价办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2.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3.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市物价办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物价办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小于18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车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12.5万元,降低96.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12万元,降低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5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公车制度改革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二是压缩业务招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业务部门的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20人次,比上年减少6 批次,减少40人次。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小于18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单位拟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财政部门2019年未一般公务用车的预算安排。
八、关于市物价办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市物价办2019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奖金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涉及绩效考核资金20.74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保障了农产品成本调查及监测事业的健康有序地开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市物价办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3.32万元,比2018年增加4.62万元,增长0.5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管理事务支出的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4月28日,市物价办共有车辆2辆,均为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物价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名词解释,没有的项目删除并重新编辑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部门预算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