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榆树市公安局部门预算
2019年 5 月 3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五)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
(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七)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市消防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指导、监督、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四)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后勤保障。
(十六)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
(十七)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市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全局现有警察1089名,事业编160名,工勤人员51名。其中局领导5名:局长俞申;政委秦力民;副局长宁延生;副局长张亚东;副局长董继兴;局机关76名;直属队室359名;基层派出所和拘留所、看守所372名。内设机构22个: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经济文化保卫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情报信息中心、科技室、消防科、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特警大队、巡逻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警务督察大队、视频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户政大队、技术大队;基层派出所28个:正阳派出所、培英派出所、华昌派出所、城郊派出所、五棵树派出所、育民派出所、红星派出所、八号派出所、弓棚派出所、太安派出所、先锋派出所、刘家派出所、闵家派出所、大坡派出所、秀水派出所、保寿派出所、黑林派出所、土桥派出所、新立派出所、大岭派出所、新庄派出所、于家派出所、泗河派出所、青山派出所、延和派出所、恩育派出所、城发派出所、环城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
下设2家预算单位,分别为榆树市公安局(本级)、榆树市公安局交通大队、榆树市公安局看守所(二级预算单位)。
2019年实有人员1089人,其中:在职人员788人,离退休人员301人。
榆树市公安局
二0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榆树市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与部门预算相衔接的原则,预算编制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2019年收入总计13860万元,支出总计13860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94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人员队伍增加。
二、关于榆树市公安局2019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8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60万元,占 100%;
三、关于榆树市公安局2019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6万元,占82%;项目支出2574万元,占1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8979万元,占64%;公用经费2308万元,占16%。
四、关于榆树市公安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榆树市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13860万元,比2018年各增加1494万元,增长12 %。主要原因:人员队伍增加。
五、关于榆树市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榆树市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38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4万元,增长12 %。主要原因:人员队伍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榆树市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38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11287 万元,占82 %;项目支出 2573万元,占18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8979万元,占64%;公用经费2308万元,占16 %。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榆树市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860万元,支出预算为13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2700万元,支出预算为12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511万元,支出预算为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为649万元,支出预算为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榆树市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榆树市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榆树市公安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榆树市公安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9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等于18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保有量没有变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90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900万元,主要用于出警办公加油及维修。2019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关于榆树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榆树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0 万元 0万元;本年支出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占0 %,项目支出0 万元,占 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0万元,占 0%,公用经费 0万元,占0 %;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XX(按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级科目逐一说明)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2.XX(功能分类科目的类、款、项级科目)年初预算为 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3.XX(功能分类科目的类、款、项级科目)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预算为 0 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2019年度我部门(单位)组织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31万元,占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总额的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1.我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XX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731万元,执行数1731万元,执行率为100%。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此处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中“实际完成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榆树市公安局本级、看守所、交警大队等3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60万元,比2018年增加1494万元,增长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队伍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榆树市公安局年初未做政府采购计划,故无政府采购资金收支增减变化及执行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4月29日,榆树市公安局共有车辆15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1辆、其他用车1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榆树市公安局
二0一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