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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2026年秋季森林防火期通告

发布时间: 2026-09-16 15:00 来源: 榆树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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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全市秋季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6年秋季森林防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防火时段

  2026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为全市秋季森林防火期;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防火期、高火险期内,全市林区及林缘区域全面从严落实防火管控措施。

  二、严控野外用火

  防火期内,全市森林防火区内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严禁野外吸烟、野炊、取暖、烧荒、烧秸秆、烧杂草、焚烧垃圾、上坟烧纸、焚香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禁其他可能引发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全面禁止所有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用火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落实专人看守、应急扑救等防火措施,严控用火风险;严禁破坏或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及宣传警示标志。

  三、压实多方责任

  各乡镇、相关部门、各林业场站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主体经营责任,健全网格化包保体系。常态化开展林区隐患排查清理,重点整治林缘秸秆堆积、坟头可燃物、进山火源隐患,做到隐患动态清零、闭环管理。

  四、严格值班值守

  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灭火工作机构及责任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坚决杜绝脱岗、漏岗、迟报、漏报火情等问题,确保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

  五、强化巡查管控

  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巡护力度,严控进山入林人员、车辆火源携带,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织密人防、物防、技防防火防线。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的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拦。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出现火情,立即开展扑救。

  六、严肃追责问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畅通举报渠道

  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积极参与防火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违规用火行为,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2119举报报告。




榆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9月15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