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以下简称“六霸”)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六霸”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涉黑涉恶线索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横行霸道、欺压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在农村地区扰乱农村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乡霸”涉黑涉恶线索
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煽动闹事、操控地方事务、垄断乡镇工程项目、控制乡镇公共资源、干扰执法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沙霸”涉黑涉恶线索
非法采砂、强占砂石资源、垄断砂石市场、强迫交易、恶意竞标等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砂石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矿霸”涉黑涉恶线索
非法采矿、强占矿山资源、控制矿产采运销环节,甚至暴力抗法等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和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街霸”涉黑涉恶线索
拉帮结伙,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操控“黄赌毒”、强收取保护费、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在城市街道、社区、商业区、夜市等公共场所,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霸”涉黑涉恶线索
盘踞在重点行业或区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垄断经营、打压竞争对手、操控行业经营、非法讨债、黑物业、黑家政等在市场流通领域或者利用信息网络破坏正常市场经营流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相关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量全面详细,包括人员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
2.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受理单位将严格落实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4.线索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31-83618281/83618226(榆树市公安局情指中心)
网上邮箱:ysgajshce@163.com(榆树市公安局扫黑办)
邮政信箱:榆树市新民大街与临光路交汇处东120米(榆树市公安局扫黑办 邮编:130400)
榆树市常态化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23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