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0号)和《关于2023年批准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和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备案意见的函》(农规(示范)【202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榆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要求,榆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要实施秸秆利用项目。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玉米秸秆资源高效利用为核心,围绕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方向,依托科技支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提升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二、建设内容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玉米秸秆开展青黄贮利用,利用玉米秸秆做基料,开展食用菌栽培,利用玉米苞叶扩大草编产业规模,增加农民收入,利用玉米秸秆压块做燃料,推广绿色清洁能源。
三、资金使用
资金来源: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奖补资金150万元。
奖补对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
1.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五棵树镇、刘家镇、闵家镇、环城乡、城发乡;
2.实际开展玉米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
3.合规诚信经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奖补标准:依照项目实施方案,奖补资金用于中央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利用(不在国家补贴范围内的项目),其中饲料化包括购置秸秆打包、粉碎、发酵设备及菌剂等,基料化包括基料预处理设备、菌种引进等,原料化(草编产业)包括草编加工设备、原料收储、产品开发等,燃料化包括压块设备购置、生产线改造、安全设施等,奖补标准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单个主体年度奖补金额上限不超过50万元。
实施时间:2026年5月-2026年12月
奖补方式:先建后补。
四、实施流程
1.申报。拟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园秸秆利用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需填报申报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合订本一式3份,于6月15日前报送市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地址在榆树市农业农村局512室。
2.审批。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榆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3.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对照批复文件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
4.验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项目验收报告,由榆树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产业园管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人员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
5.资金拨付。对通过验收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拨付奖补资金。
五、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架构。以榆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基础,优化组织领导与工作推进体系,提升协调效率,厘清职责分配,切实做好工作规划、资源调度、过程监控及目标达成。
(二)完善制度规范。清晰划定项目管理维护的边界与准则,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运营维护。落实管理责任,强化项目后期维护,全力提升项目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三)增强宣传效应。广泛借助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播渠道,深化政策解读与人员培训,为榆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榆树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1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