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吉办发〔2023〕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责,按照《榆树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榆财〔2026〕34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我市2026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重点
重点关注预算执行及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及违规列暂付款情况;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等情况;违规配置、使用、处置国有资产且收入未按规定上缴或上缴不及时等行为;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是否加强绩效管理,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及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闲置沉淀、损失浪费问题。对重大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强化资金使用单位支出责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二、会计监督检查确定的被检单位
1.榆树市五棵树镇人民政府
2.榆树市刘家镇人民政府
3.榆树市大坡镇人民政府
4.榆树市大岭镇人民政府
5.榆树市土桥镇人民政府
6.榆树市红星乡人民政府
7.榆树市城发乡人民政府
8.榆树市环城乡人民政府
9.榆树市人民政府城郊街道办事处
10.榆树市人民政府华昌街道办事处
11.榆树市人民政府正阳街道办事处
12.榆树市人民政府培英街道办事处
三、检查时限和时间
检查时限为2024年至2025年度财务管理情况,必要时将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
检查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至2026年12月末。
榆树市财政局
2026年4月3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