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推动老字号培育企业守正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企业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现组织开展第三批长春老字号及2026年长春老字号培育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第三批长春老字号:品牌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主营业务连续经营15年(含)以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2.申报2026年长春老字号培育企业:认定条件参照《长春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适当放宽,要求品牌创立时间在20年(含)以上,主营业务连续经营15年(含)以上。
二、培育支持举措
1.拟在全长春市征集符合要求的培育对象不超过300户企业(个体工商户能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个转企”的可报名,届时无法完成的,将移出培育库)。
2.择优选取培育效果好的企业参加长春市老字号相关活动,如各类热门市集、行业研讨会、域内外展会、社会公益活动、品牌推介会等,助力企业守正传承、焕新发展。
3.帮助培育效果好的企业在产业链上下游寻找合作资源,推动产业链整体发展。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要求
本次申报推荐工作采取分批报送方式,整体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1.各申报企业需准备好加盖企业骑缝章的《长春老字号申报书》或《长春老字号培育企业申报书》一式两份、胶装成册,提交至榆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长春市商务局将组织相关单位,于2026年5月、7月、9月开展集中走访踏查,对通过踏查评估的申报企业,将择优推荐参与本年度全市老字号相关活动。
联系人:张 博
联系电话:13180877642
附件1:长春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2:长春老字号申报书
榆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6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