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刘文财的申请,依据其提供国有建设用地权属来源证明,榆树市秀水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榆树市秀水镇秀水村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确认证明,榆JT审[2025]字第175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用地101.72平方米,经审核拟对位于秀水镇秀水村现宗地号为220182112200GB00067,面积101.72平方米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给申请人刘文财使用。
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榆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为办理土地出让审批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31-83615317
榆树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5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