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函[2025]19号文件要求,榆树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榆树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榆农联字[2025]33号),在榆树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申报公告。各乡(镇、街)人民政府组织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济服务科和村民委员会进行了申报。主要建设内容:仓储库、晾晒场、大米加工设备、地衡和烘干设备设施等。经市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验收后确定扶持32家经营主体。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月1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个人署真名、单位加盖公章)向榆树市农业农村局。
接待时间:每天8:30-11:30 13:00-16:30
联系电话:0431-83747898
附件:榆树市2025年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项目拟扶持单位名单
榆树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5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