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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拟扶持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7-17 14:41 来源: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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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畜牧部分)项目实指南的通知》(吉牧联发[2024]10号)文件精神,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制定实施方案,并由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项目乡镇制定实施方案并组成验收组对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现场核查,项目建设符合方案要求,现将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先锋乡建设粪污暂存设施总投资17.5545万元,拟扶持7.02万元;粪污还田131.68公顷,拟扶持10.88万元,总计拟扶持17.9万元;大坡镇粪污还田207.01公顷,拟扶持17.1万元。
  拟扶持项目公示期7天,即7月17日-7月23日,凡对该项目有异议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可直接向市畜牧业管理局、市财政局举报,市畜牧业管理局、市财政局将对举报的项目进行核查处理。
  接待时间:每天8:30-11:30,13:30-17:00
  举报电话:市畜牧业管理局:0431-83747738
  榆树市财政局:0431-83622956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