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工作日8:30-17:00)。
二、线索征集范围
1.行政许可方面。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如:拖延不办、私设门槛、违规收费、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等。
2.行政检查方面。非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部门分头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变相检查。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宴请,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等。
3.行政处罚方面。反复投诉的违法情形行政执法部门怠于监管,处罚依据不准确、滥用自由裁量权、违反法定程序、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重复处罚等。
4.行政强制方面。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对企业财物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的事实依据不充分,未达到法定情形查封、扣押财物,未依法及时解除行政强制,没有妥善保管扣押财物等。
5.违规收费方面。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违规收费问题;公用事业领域违规收费问题;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
6.违法违规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等活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简单化禁止,阻碍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等活动中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等。
三、线索反映渠道
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映:
1.电话:0431-83835729。
2.电子邮箱:yszfjdk@163.com。
3.线下受理及信函地址:榆树市健康路西段榆树市司法局603室,来信请注明“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四、注意事项
1.受理范围。受理范围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开展涉企(含个体工商户)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鼓励实名。提倡实名提供问题线索,我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实名信息进行保密。
3.有关要求。需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恶意举报。反映内容应尽量具体详细,包含具体时间、地点、涉事单位、人员及证据材料等。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榆树市司法局
2025年5月22日
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