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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关于申报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和屠宰企业给予奖励政策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24 14:45 来源: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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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春市对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和屠宰企业给予奖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长牧联字[2025]1号)文件精神,对2025年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和屠宰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奖励条件为一季度出栏生猪达到4000头(含)以上、出栏肉牛达到200头(含)以上的生猪肉牛养殖企业一季度生猪屠宰量达到70000头(含)、肉牛屠宰量达到600头(含)以上的生猪肉牛屠宰企业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按照审核程序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奖励项目予以公示。

  一、生猪养殖企业

  榆树市乾之源牧业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生猪4490头)、榆树市伟东畜牧饲养专业合作社(一季度出栏生猪4760头)、榆树市陈辉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一季度出栏生猪4896头)、榆树全八方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生猪6029头)、榆树市保寿众鑫养殖专业合作社(一季度出栏生猪6090头)、榆树三合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生猪8044头)。

  二、肉牛养殖企业

  榆树市朝鑫畜牧饲养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肉牛648头)、榆树市保寿镇艳玲肉牛养殖场(一季度出栏肉牛230头)、榆树市顺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肉牛1226头)、榆树市大坡镇鑫颖家庭农场(一季度出栏肉牛224头)、吉林和迅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肉牛276头)、榆树市太安乡建国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一季度出栏肉牛200头)、榆树市融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一季度出栏肉牛1223头)。

  以上申报项目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424日-429日,凡对申请奖励企业有异议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可直接向市畜牧业管理局或市财政局举报,市畜牧业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将对举报的申请单位进行核查处理,一经查实,取消奖励政策

  接待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30

  举报电话: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0431-83747738  

  榆树市财政局:0431-83622956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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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