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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榆树市岗位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优惠政策考生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3-13 09:08 来源: 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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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中关于“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初始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的规定,由考生本人申请,经我市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审验,确定于*鹏等13名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性加分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5313日至2025319日止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431-89786620 

  附件:2025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号榆树市岗位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政策性加分名单



 

榆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3日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