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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宏洲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储库房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2-26 15:21 来源: 榆树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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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发改办投资〔2013〕428 号(中办发〔2012〕2号)要求,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矛盾,现将项目建设内容予以公示,以深入、全面、真实了解周边群众、利益相关者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榆树市宏洲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储库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榆树市宏洲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正阳街道兴隆村

  二、项目规模与内容

‌  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

‌  总投资1700万元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七个1.3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三、环境影响评价

‌  评价机构:吉林省衡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环保措施:包括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水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应急管理等。例如,施工期将采取洒水降尘、修建围墙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营运期将设置消防废水收集池,及时将处理事故产生的消防废水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等。

  四、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榆树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504496736

  通信地址:榆树市新民大街与临光路交汇处

  五、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省吉泰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13844032673  

  邮箱:114473867@qq.com

  六、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实施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七、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八、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7个工作日。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