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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残联关于扶残助学金申报条件及方式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29 13:32 来源: 榆树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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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条件

  (一)残疾人学生。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申请扶残助学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入学前系吉林省榆树市户籍;

  2.学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3.当年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或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学历教育。

  (二)残疾人子女。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申请扶残助学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入学前系吉林省榆树市户籍;

  2.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3.当年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4.持有《吉林省城市居民低保证》或《吉林省农村居民低保证》。

 (三)取得全国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毕业生申请扶残助学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读书期间系吉林省榆树市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3.通过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当年。

  二、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申请人可通过网络登录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jldpf.org.cn)进入综合服务大厅,点击“扶残助学金”服务事项,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2、窗口办理: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榆树市残联扶残助学金审核办公室进行申报。

  联系地址:榆树市西环府路市残联办公楼410室

 

  联系人:李 敏 
  联系电话:0431-83800086

 



榆树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29日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