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春市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长牧字【2021】45号)文件精神,我们积极组织了项目申报、项目建设与验收工作,经审核、验收,2021年,我市共有172家参与了秸秆饲料化利用加工制作项目申报,共加工制作秸秆饲料50.2509万立方米,验收全部合格;6家项目单位参与了砖混结构青、黄贮窖建设申报,建窖15148立方米,验收全部合格;5家项目单位参与了购置秸秆饲料加工机械项目申报,验收全部合格,详见附表,现将申报和验收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9月1日结束,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或榆树市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431-83747738。
附件:2、2021榆树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青(黄)贮窖建设补贴项目汇总表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