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权威发布 > 公示公告

长春公积金榆树分理处:公积金惠民好政策之商品房贷款好政策!

发布时间: 2024-07-22 14:23 来源: 长春公积金榆树分理处
【字体: 打印
关注民生福祉

关注百姓安居

推广普及公积金知识

让好政策惠及千万家

  一、申请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自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能力;

  4.借款人的配偶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连带责任。

  二、榆树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额度是多少?

  榆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额度有共同借款人的为4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0万元,且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30倍。(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期限、还款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贷款额度须以窗口审核为准。)

  三、公积金商品房贷款能贷多少年?

  公积金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后5年。

  四、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抵押物价值的20%;第2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得低于30%。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抵押物价值根据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确认的网签备案合同价格确定。

  五、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是否可以在榆树办理公积金贷款?

  异地缴存职工如满足长春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可以在榆树分理处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