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受灾规模养殖场(户)上报,乡镇政府审核,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组织第三方现场评估、鉴定。现将受灾规模养殖场(户)鉴定结果进行公示,拟对经鉴定的受灾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先建后补。(灾后重建鉴定情况汇总附后)
以上鉴定结果和拟扶持项目公示期7天,即7月1日-7月7日。凡对鉴定结果和拟扶持项目有异议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榆树市畜牧兽医局反映,市畜牧业管理局对举报的项目进行核查处理。
接待时间:每天8:3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0431-83747738
附件:灾后重建鉴定情况汇总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